各系、各部门: 一、清明节放假安排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2017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2日—4月4日,放假安排如下:
1. 4月1日(周六)正常上班;
2. 4月2日(周日)休息;4月3日(周一)调休一天;4月4日(周二)为法定假日,放假一天;
放假期间,请各系、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请教务处安排好节假日调课工作。
二、夏季作息时间调整
根据校历安排,4月3日(周一)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。具体作息时间如下:
1、上午作息时间不变;
2、下午5,6节:14:30-16:20;7,8节:16:30-18:20;
3、晚上9,10节:19:30-21:20。
三、校车运行时间调整
从4月5日起,学院校车运行调整为春夏运行时间。具体为:
1. 上午发车时间不变;
2. 中午13:10从花津校区北大门发车,线路不变;
3. 下午5:30从学院发车,路线不变。
(备注:详见学院网站校车安排)
特此通知。
2017清明节值班表.xls
党政办公室
2017年3月31日